一、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的项目简介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过6年的快速发展,中国交建主营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业务结构、市场结构和资产结构调整初见成效2011年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中,排名第211位;位居ENR全球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第11位,连续5年位居中国上榜企业第1名,中国大陆建筑企业第1位,成为中国建筑行业最具有代表性的公司 。但在当前国内及国际经济环境下,面临增长乏力、市场空间不足的困境,提出打造“五商中交”战略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交建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问题 。中交集团在重组、上市、挺进世界500强的跨越式发展中,积累了房地产业务发展基础,也一直在努力谋求发展结合传统主营业务优势的特色房地产业务。2010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经批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行政划拨方式整体并入中交集团,成为其全资子企业 。由于中房集团属于国资委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之一,因此中交建将自动获得房地产开发牌照,进入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队列 。中房集团并入后,房地产业务成为中交集团主营业务之一,必将有效提升中交集团整体实力,有利于中交加快资源整合和业务结构调整,拓展经营业务空间。

2009年8月3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与广州市政府签订《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在海珠区建设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首期规划总用地面积16.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4.4万平方米(分A、B、C三区)进行建设,建设期约6-8年。其中A区10.4万平方米,B区12.98万平方米,C区11.0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3.5亿元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教育部副部长陈希,铁道部原副部长王兆成,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龙云,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徐少华,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出席了签约活动 。 项目建设前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是中交集团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企业预制厂、机电公司和航通船业所在地,基地内建筑物为陈旧的造船车间和修理车间,设备老化,码头使用率低,造船、修船对珠江的水质环境有不利影响。项目周围沥滘村是典型的“城中村”,环境脏乱,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生活配套不完善,道路狭窄。

随着广州市“南拓、中调”战略的推进,新城市中轴线由南而北贯穿而过,海珠区未来将由昔日的老工业区转型为宜商宜居中心城区,区位优势十分突出。而且广州市CBD区域已扩大至整个琶洲岛,发展中的琶洲会展商务区和规划中的琶洲中央商务区将以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为龙头,带动以会展商贸经济位于龙头的上下游企业的发展。为实现上述的发展战略,广州市在几年前就提出了“退二进三”战略,即把原来的第一、第二产业搬离城区,引进第三产业。海珠区是广州市实施“退二进三”战略的重点区域,一大批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将撤离海珠区。为贯彻广州市政府和海珠区政府的战略发展规划,中交四航局有限公司已将原预制厂、船舶公司逐渐迁至广州的周边城市,腾出的用地将作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的发展用地 。 中交南方总部基地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洛溪大桥与新光大桥中间的江边地块,具体在广州市海珠区新城市中轴线南段端点西侧,沥滘村南部,南临珠江后航道,东侧为规划中的南海心沙岛。项目为广州市重点工程,广东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项目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6.7万平方米,可建设用地9.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项目分A、B、C三区建设,建筑群包括3栋高度分别为150米、187米、200米的塔楼。其中A建筑呈“1”字型,B,C建筑呈两个“0”字型,三栋建筑由西往东排列成“001”组合,由东往西看则呈“100”状态,建成后将成为广州市富有特色的新地标性建筑 。

建筑设计方案以“城市启航、中交启航”为设计理念,营造出积极开放的城市空间和锐意进取的企业文化精神。设计以稳健的群体建筑形态,理性的建筑布局,升腾向上的天际轮廓线,形成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建筑形象,从而塑造了城市南端的新地标,打造出飘逸的城市滨水建筑风景线。

2013年7月,广州新中轴线南端将建起一组“广州之窗”地标建筑,建筑方案已经获市规委会审议通过。项目分A、B、C三区建设,A建筑呈“1”字型,B、C建筑则像两个门框,三栋建筑由西往东排列成“001”的组合,富有特色。其中A区是高200米的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大厦,2010年10月A区项目开工建设。B区用地面积51656平方米,建筑面积129497平方米,容积率4.53,设计高度为187米,建筑功能为办公。C区用地面积36773平方米,建筑面积110286平方米,容积率3.0,设计高度为150米,建筑功能为科研 。从效果图可以看到,这栋43层的楼就是被称为“001”大厦中的“1”,也是5栋楼中最高的一栋。有趣的是,三幢身高塔楼中的一幢呈“1”字型,另两幢则像两个门框呈“0”字型,“从正面看、南面看是001,从电视塔(小蛮腰)上看是100”。可谓是珠江两岸都是景。

其中中交南方总部基地A区为总部大厦(CCCC South Headquarter),位于珠江江畔的洛溪,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07.7米,其中地下3层,地上43层。总部大厦设计为二星绿色建筑,同时采用了结构叠合柱、水源热泵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空调等多项先进技术。工程建成后将成为城市南端的新地标,珠江江畔的新形象。 2013年8月28日,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项目A区主体结构封顶 ;截至2014年4月,项目已基本完成幕墙安装工程,预计2014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B区为建筑主体是1栋40层超高层SOHO办公楼,包括东塔和西塔。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约为43个月,项目开工时间为2014年1月,完成时间约2017年8月。

2014年4月26日,中交南方总部收到《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中交南方基地游艇码头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标志着中交南方总部配套项目游艇码头防洪评审顺利获得通过,为中交南方总部打造成具有城央游艇配套的高端商务园区奠定了基础。环评公示资料显示,该游艇码头在洛溪大桥以东约800米处,未来将提供136个游艇泊位。而根据相关规划,广州在未来十年内,将新建超过1万个游艇泊位 。

2014年4月30日,中交南方总部“广州之窗”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获得广州市规划局批复,标志着该方案正式落地。新方案在原修建性规划基础上,对总平面规划、建筑型态、地下室连通、历史建筑保留等做出大量调整,将大大提升南方总部项目和广州市中轴线南端区域价值。

2014年6月6日,广州日报报道:有“广州之窗”之称的中交南方总部基地项目,因其外形独特和所在地段重要,被视为未来广州的新地标之一。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在市规划局官网公示,目前尚未动工的两栋构成“双零”的建筑确定不等高:B建筑40层,C建筑33层,整组建筑将由西到东逐次变高,两栋建筑将分别作为商业金融用途和科研用途 。 1.建筑地下可直通沥滘地铁站。

“广州之窗”建筑特色突出的同时,项目单位对地块内外部的交通提出了忧虑。据了解,该地块现状进出地块通道单一,广州大道西侧支路是建设地块出入的主要通道,但交通通行能力差。振海路为沥滘村内部支路,路边停车现象严重,通行能力得不到保障。根据地块周边现有的交通规划,2017年项目周边的交通设施建设计划包括续建环岛路、拓宽洛溪桥、建设环岛有轨电车等,但这些交通设施并不能根本改善本项目的出行条件。

为此,项目单位建议在项目建设期间推进实施工业大道南、东晓南延长线、洛溪桥东侧支路、南北向规划主干道、沥滘公交总站等项目,建成后,相对现状将增加四条进出口通道,公共交通条件也能得到很大的改善。内部交通方面,采取优化地块车行出入口、实现地下车库连通、延伸景观人行步道、优化各种机动车交通组织流线等措施,实现人车分流,另外,A区地下空间开放可预留与沥滘地铁站衔接的条件。上述建议均得到市规委会审议支持 。 中交南方总部基地项目建成后,中交股份在广州的三家全资子公司将全部入驻,项目预计可吸纳就业人口达2万多人,经营期内整体项目园区的企业年营业额有望达500多亿元,并带动沥滘村近70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改造,形成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极具商业活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工程建成后将成为城市南端的新地标,珠江江畔的新形象。中交集团董事长周纪昌介绍,广州南方总部是中交集团北京总部外的第一个地区总部,其建设将集中原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放大发展效应,同时也旨在扩展东盟业务。广州市长陈建华表示,这组建筑应打造成珠江航道的标志性建筑 。

二、平沙新城游艇码头在建吗

已竣工。根据查询平沙新城游艇码头相关资料显示,平沙新城游艇码头已竣工。9月30日,杰鹏游艇产业基地在金湾区平沙游艇产业园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预计2022年5月竣工。该项目由珠海杰鹏游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珠海大道西侧,总投资2.5亿元,总占地面积5.4万平方米,其中项目一期占地2.9万平方米,二期占地2.5万平方米。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修订)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A 水利 1.水库 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灌区工程 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 其他/ 3.引水工程 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三)中的全部4.防洪治涝工程 新建大中型其他/ 5.河湖整治工程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重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6.地下水开采工程 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资源性缺水地区、重要湿地B 农、林、牧、渔、海洋7.农业垦殖 50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8.农田改造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9.农产品基地项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重要湿地、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富营养化水域10.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全部// 11.经济林基地项目 原料林基地其他 / 12.森林采伐工程 /全部 / 13.防沙治沙工程 /全部 / 1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 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三)中的全部15.淡水养殖工程 /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富营养化水域16.海水养殖工程 /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7.海洋人工鱼礁工程 /固体物质投放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 (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8.围填海工程及海上堤坝工程 围填海工程;长度0.5公里及以上的海上堤坝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中的自然保护区;(二)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天然渔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19.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工程 全部/ / 20.跨海桥梁工程 全部/ / 21.海底隧道、管道、电(光)缆工程 全部/ / C 地质勘查 22.基础地质勘查 /全部 / 2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 /全部 / 24.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 /全部 / D 煤炭 25.煤层气开采 年生产能力1亿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 (一)中的全部;(二)中的基本草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三)中的全部26.煤炭开采 全部/ / 27.洗选、配煤 /全部 / &nb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内容: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扩展资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废止,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取而代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于2016年12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五、码头是1991年建的现在须要补环评好补吗

90年是没有环评的.现在的话还是要补办的.怎么补办要看你们的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据2015年最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是需要要做报告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