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诉来南京的朋友,千万不要去解放路62号附近一家黑店kTv,宰客手段卑鄙下流,附上他们的门面图
我是刚刚从南京回来,就是在这家店被宰了4000元,是出租车司机把我骗上去,后来就是要挟我交钱。什么都没有干,直接就4000快进去了。
二、KTV店面强迫高额消费,打给警察报案有用吗
这要看夜店的档次,达到一定的档次,夜店一晚消费一两万甚至更高,不属于强迫高消费。如果是个小烂店用假酒欺诈高消费,报警有用的,警察也会管。
三、我一朋友,昨晚去KTV喝酒了,不幸是个黑店!结帐时才发现,要很多钱,然后钱不够了。有一个回家拿钱去
报案当然有用了,开车撞人,而且故意的,说严重就是属于故意杀人了,对方肯定得赔钱的;没钱买单的事,只是属于治安性质的问题,所以不能相同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