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金压降是哪两金呢?
财务里两金压降中的两金是企业成品占用资金和应收帐款资金过高的两金占用,会造成金融风险加剧和经济秩序混乱。企业应该要加强财务分析,建立健全两项资金占用的预警制度,努力把两项资金占用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而两金占资对建筑企业最大且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对流动资金的影响。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两金规模、降低两金总量,企业很可能因流动资金短缺而导致企业资金链的断裂,致使企业面临巨大的财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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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有资金回笼情况。应收账款有一定的账期,在合理的账期内,未有资金回笼属于正常现象,但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仍然未有资金回笼,CFO须特别注意。一种情况可能是关联企业虚增收入、利润而虚增的应收账款,另一种可能是业务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如产品不合格、存在瑕疵或是其他问题。
将不属于应收账款核算的内容予以剔除。应收账款主要反映与销售、提供劳务有关而发生的可确定流入的经济利益,但在实际考察中,CFO时常会发现有一些企业将不属于应收账款核算的内容纳入应收账款核算,造成应收账款科目的不真实、不完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兴义供电局物流中心“两金压降”指标提升明显
二、清收清欠两金是哪两金
清收清欠两金是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应依靠自身经营收入到期归还。但如果企业的经营收入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时,贷款就变成不良贷款,此时银行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收回不良贷款本息,这就是清收。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务清欠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务清欠目的的多样性。
《清收清欠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客户迟付、拖欠、拒付产品货款项,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
三、什么是两金
两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两金”中的“两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而“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之所以加"基本"二字,是因为除此之外,我国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还有补充性保险,养老方面主要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医疗方面包括补充医疗保险等等。
两金占用率计算方法
1、是指用存货来保证销售的比例,即每百元销售占用的产成品品资金.其计算公式为:产成品资金占用率=产成品品资金/销售额×100% 。
2、产成品资金占用率越低,表明企业的资金利用率越高,相等的资金所获的利润比例将越高,反之则获得的利润比例将越低。
四、建筑工程称为(两金)的是指哪两金
建筑工程称为(两金)的是:
①工业企业产成品库存
②应收帐款净额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
“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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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产成品库存核算原则:
(1)计入库存的产成品,必须是已经完成企业内部生产过程,不需要在企业内部进一步加工,经过质量检查,符合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已办理入库手续,可供销售的产成品。
有些机电产品还要按规定将所有主机、辅机、备品、备件以及单机配套的各项附属品等配套齐全。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验收或已验收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仍属于生产过程的产品,不应计入产成品库存。购入的产品已运抵企业,但还未验收入库的,是“待验收产品”,不应计入产品库存。
(2)计入库存的产品,必须是生产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凡是存放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或存放在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仓库或场所的产品。
不论是企业自备原材料生产或订货者来料生产的,凡企业有权销售,都必须计入产成品库存量。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寄存在生产企业仓库中代保管的物资,企业无权销售,不应计入本企业产成品库存中。
参考资料:
建筑工程(指建筑行业的工程)_百度百科
产成品库存_百度百科
应收账款净额_百度百科
五、单位一般提的两金指的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在老百姓熟悉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又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变成了“六险二金”。这其中存在一些误解。所谓的新增“一险一金”就其项目而言早已存在,但一直不属于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与“五险一金”有明显区别。
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之所以加“基本”二字,是因为除此之外,我国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还有补充性保险,养老方面主要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医疗方面包括补充医疗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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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般提的两金的国家政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目标。人社部有关负责同志就此解释说,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组织方式上,坚持以政府为主体,积极发挥市场作用,促进社会保险与补充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
今后将积极构建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协同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在保基本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从中不难看出,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补充性保险,以进一步提高职工保障水平,用人单位也可借此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但目前这类补充性保险不具有法定强制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五险一金”没变“六险二金”(服务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