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共)中央军委。1982年,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虽然宪法并未提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的关系,但是在实际情况下主席和副主席多数时间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相同。在一般情况下,中央军委主席由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1982年前为中共中央主席,之后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担任。
二、中央军委的全称是
我国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四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机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1]国家军事委员会是并列于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高国家机构之一。
【人员选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可连选连任。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任职资格的限制。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为什么设置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委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和军事决策机构,它领导着全国的武装力量。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四部宪法在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诞生。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国武装力量,由主席、副主席、委员若干人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而中国共产党亦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个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设立国家军委,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国家体制和军队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中共中央军委和国家军委实际上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此后,该体制一直沿袭至今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简称(中共)中央军委。其主要职能是:直接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组成人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
五、军事委员会是什么
军事委员会亦称军委会,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最高军事统御机关。它发轫于护法战争时期,到1946年5月结束,领导了全中国的抗战,其组织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其职掌由单一到全面的发展过程。它的发展充分体现丁国民党政治、军事的局势纷繁曲折和人事兴替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