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找陪酒女花了700说只是喝酒啥也没干,你们信吗?

也正常,陪酒小费,差不多是这个价,喝酒途中玩玩游戏,占占手上便宜

通常如果再让陪酒的出台,费用会高一些,额外收费。当然哈,也不绝对,比如男子和陪酒女是老相好了,也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或者是也有一些便宜的可以……

ktv里面的陪酒女什么都要做吗-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

;     ktv陪酒有很多种,也可以称作公主,这种行业的女性,在工作时总容易被揩油,如果你想赚快钱,这也是一种选择。下面,我们来看看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ktv里面的陪酒女什么都要做吗

      并不是,一般陪酒是陪客户喝酒,你不愿意做的事情别人不会勉强,但随着入职时间久了后,你就会无所谓,客户揩油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一般不是为生活所迫的话,都不会去做陪酒。

ktv的陪酒都提供什么服务

      KTV男服务员一般都只是站在外面传递酒水而已,

      女服务员一般都是陪酒性质,但不包特殊服务的.特殊服务有小姐的.

      也有的大型KTV会有男公关,也是陪酒,如果客人让你出台,,你愿意即可,不愿意也没人逼你。

男生怎么看待KTV陪酒的女生

      对于KTV,陪酒女这样的职业。虽然说职业不分高低贵贱。但是却有很多女生的价值观是与大众的价值观相薄的。很多女生,他们不愿意去付出艰苦的劳动,希望通过自身的条件。获取轻松而又来钱快的行业。而这些行业里面,大多数的女孩子对自身的毅力并没有那么坚强。很容易就迷失进去,所以说现在的男生看待这样的女生。愿意和他们玩,大多数都是逢场作戏做戏,真要把这么一个女生娶回家里去。我想应该没有几个会吧。

如何看待 KTV 的陪酒女孩?

一个成年人应该懂得对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负责,人这一辈子要么是无价的,要么是廉价的。KTV陪酒女只是一个职业,当然这样的职业肯定在外界看来一点都不干净,但是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分类的。第一种就是被骗到KTV的女孩,出了事儿之后就一门心思不想出来了,破罐子破摔,就这样了,这样的陪酒女占的比例并不是很多。

最多的一类当然就是为了赚钱了,按小时收费,花费的是自己的青春和身体健康,每天都是晚上上班,泡在酒里完全就是仗着自己的年轻优势,但是最终透支的是未来。

这一类的陪酒女也不都是会出来和客人出去的那种,有些就是单纯的为了钱,甚至不让客人碰自己那种,顶多就是搂抱一下就是极限了,这样的陪酒女也就是两成左右。当然有些女孩会赚到钱之后就收手,做点正经的事儿然后过正常人的生活,但是想摆脱这样的惯性太难了。

剩下的就是真正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了,只要有钱就行,她们不管是在KTV还是和客人出去,只要钱对了就可以,物质对于她们的诱惑是没有休止的,攀比,为了物质不断的出卖自己,当然这也是一种社会的供需关系,有人愿意买单别人的青春,有人就愿意付出,消费和赚钱的同时,实际上无非都是寂寞和寂寞之间的交集和买卖。

KTV陪酒的女生,最后都只嫁给了两种人:

1、在入职KTV以前,就已经喜欢的人,她们在还未工作之时就已经十分恩爱了,所以能够在陪酒女生工作后,保持热恋的关系。但也要陪酒女生的男朋友同意,否则这段感情也是比较难维持的,毕竟这份行业在许多人看来都不太好。

2、与KTV陪酒的客户了,因为没时间谈恋爱的关系,所以一般陪酒女生都会与客户接触的比较多。如果客户来的次数也多的话,两人之间就很容易相识,这样只需要一定的相处时间,就能够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带人坐台,不出台,只坐不出,犯法吗?

”坐台“,取一般意义,就是指KTV、夜总会等地的陪酒人员,如果只是陪酒的话,是不犯法的。

实际上,娱乐场所行政监管的对象是主体而不是行为,在娱乐场所里不得违反条例的规定,而在娱乐场所外则一般认为是公民的行为自由,只要在娱乐场所内,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约束自身行为,就不会受到追究。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一般说的”坐台“人员就是这些场所中,以劳务关系广泛存在的游动性强、成分复杂的提供简单服务的人员,由于涉及公民隐私,场所比较封闭,所以容易滋生灰色产业,因此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提问是典型的经营主体在经营中面临监管产生的疑惑,其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管理的对象是场所而非行为,因此,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除了平时遵守法律规定合理经营以外,还需要主动保存各种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证明文件,并积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公安机关对相关案件的调查。

这样,如果相关人员自行外出的,属于其意思自治的领域,只要经营者能够提出证据与自己无直接关系的,一般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