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会派人去调查吗

12345会派人去调查吗?会。1、打三次12345的结果无中生有、肆意诽谤或诬告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防止误拨误打。热线工作人员会对无效电话进行耐心劝说、劝导。如有恶意骚扰电话,经劝告仍屡次拨打者,公安部门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打三次12345的结果不会遭道打击报复,12345是“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根据投诉内容,分为一般紧急事项,即要求有关单位在一小时内办结的事项。但一般事项是在3-5个工作日内,由各单位办理完毕后,需要直接向市民回复处理情况,同时给“12345”热线反馈处理意见;

3、打三次12345的结果已进入信访程序的,或者已经通过三级信访部门审结的,热线不再受理。频繁拨打12345会怎样,市民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登录本网站反映诉求,必须事实清晰,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在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直接拨打110、119、120、122等急救电话...

12345投诉拖欠工资后会去调查吗

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农民工可以到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拨打政府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主动上门调查处理,并责令支付工资。

被12345投诉了,派人来调查,照相什么意思

收集证据。

12345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12345热线可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2345投诉能查到投诉人吗

12345有投诉人的通讯电话记录,如果想查到投诉人,那是的确不费吹灰之力,但如果投诉人不是恶意投诉,不是有意骚扰投诉热线,是不会有人特意来调查投诉人的。

12345会派人去调查吗?

12345只是市长公开热线,他收到别人的投诉之后,会把这些专家到相关的一些单位,由他们去调查处理

12345投诉流程

12345投诉处理流程如下:

1.打开12345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互动。

2.接下来点击个人中心,首先注册账号。

3.账号注册成功之后直接跳转到诉求受理页面,或者在公众号页面,点击诉求受理。

4.如果需要查询进度的话,点击在线互动-进度查询。

5.在个人页面,继续点击进度查询。

6.即可查看到该诉求的处理情况。

12345政府服务热线注意事项

市民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登录本网站反映诉求,必须事实清晰,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有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市民应直接拨打110、119、120、122等应急电话;

(二)诉求事项如涉及党委、人大、政协、军事、司法机关范围的,市民应直接向这些单位的信访投诉部门反映;

(三)诉求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法院两审或已判决),市民应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四)已进入信访程序的或已经三级信访部门审结的诉求事项,热线不再受理;

(五)群众要求热线提供市区范围内便民服务的,需有明确合法诉求。热线将按照“择优、就近”原则免费为诉求人推荐加盟服务商,请供求双方在实施便民服务前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双方自愿原则,自行约定便民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与价格,在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供求双方建立民事合同关系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商不成,诉求人可要求热线另行推荐加盟服务商。

(六)家长要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误拨误打;

(七)对于无效电话,热线话务人员会耐心说服、劝导;对于恶意骚扰电话,经劝导仍反复拨打的,公安部门一经查实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利用热线及本网站,无中生有、肆意诽谤或诬告他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12345投诉处理流程如下:

1、凡在本中心监管范围内发生的“12345”咨询、投诉及处理事项,本中心予以接收;

2、工单受理工作由综合科统一扎口管理,专人负责,相关科室协调处理;

3、综合科接到工单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核该工单是否属于本中心受理范围;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派发至相关科室办理;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综合科填写退回理由及建议,将工单回退12345政务热线网;

4、相关科室收到工单应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第一时间与诉求人沟通联系,了解投诉情况,核实具体投诉内容;相关科室形成书面处理意见,交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回复诉求人;并将回复意见送综合科网上办结;

5、相关科室应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做好证据材料、录音的收集,并将相关处理决定和照片、回访录音等材料送综合科入卷归档。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六条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第十六条 下列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