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邦联制国家有哪些?

邦联制是指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特定目的(如军事、经济方面的要求)而组成的一种松散的国家联合这是一种特定形态的国家体制。它的特点是:第一,邦联是根据各成员国所缔结的条约而组成的。成员国除了根据条约而明确表示让予或委托邦联机构的权力外,其他权力仍然保留,维持着成员国主权的完整性。第二,邦联既无宪法,无统一的行政机关,亦无统一的国籍、军队和赋税,因面它不是国家主体。第三,邦联对成员国没有强制力,各成员国既可将让予邦联的权力收回,也可以自由退出邦联。第四,邦联的事务由邦联成员国“首脑会议”或邦联会议按条约的规定共同决定。由上可见,邦联仅是一种国家联盟的形式,它不是国家实体,因此严格说来,邦联算不上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还有现在的欧盟

二、世界上哪些国家是联邦制,哪些是邦联制?各举几个例子?

美国、俄罗斯、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是联邦制,前苏联、 波斯尼亚和黑山(波黑)、原来的捷克和斯洛伐克是邦联制 单一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联合国家中的政合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 而君合国则不是国际法上的主体,联邦国是国际法上的主体, 而邦联国则不是国际法上的主体。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 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 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 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 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的权利。 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国把各自权力交予联邦政府, 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 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德国、印度、 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 邦联制在现代则一般是指一些国际间的区域组织,如独联体、 英联邦、东盟和美洲国家组织等。值得一提的是欧盟, 欧盟是当今世界最成功的国家间邦联组织, 她越来越表现出超国家组织的倾向, 许多人认为欧盟现在更像是一个联邦,而非邦联。 邦联还可能存在于某一国家,比如波黑, 历史上还有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邦联,也实行邦联制。 原苏联则比较特别,名义上是实行邦联制, 而在实际操作上则更多地表现出联邦制甚至是单一制的国家特点。

三、目前世界上有哪些邦联制国家?

到2019年7月为止世界上邦联制国家有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

1、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

2、非洲联盟是一个包涵了55个非洲会员国的联盟,是属于集政治、经济和军事于一体的全非洲性的政治实体。

3、独立国家联合体,除波罗的海三国外,其它12个前苏联加盟共和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白俄罗斯、格鲁吉亚、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均为正式成员国。

扩展资料:

邦联本身不具备构成一个国家所必需的全部要素,不具有完整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它虽然设有公共机构处理有关共同事务,但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也没有统一的立法和财政预算;各成员国公民只有其本国的国籍,而没有邦联的共同国籍。

邦联的法律和政策对各成员国不具备无可争议的强制性。在邦联之下,各成员国都是独立主权的国家,是国际法主体,各自在外交、法律和军事上均具备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各成员国的加入或退出相对自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邦联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