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暖气费收费标准2022

(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二、凡属我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低保户需携带《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薄及所在区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优

惠证明,向所在小区供热单位(包括物业公司、单位后勤管理机构等)提出申请,经小区供热单位核实,并由其负责统一向相关供热企业办理热价优惠手续。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套住房的城市低保户,只能按一套房屋面积享受低保热价优惠政策。

三、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四、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根据《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

西安市供暖收费标准2022

企业在职人员供热采暖补贴可参照2360元的标准执行,由所在企业发放,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退休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供热采暖补贴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本人也可携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服、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到单位用工地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举报应该递交书面材料。

补贴条件,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法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西安供暖时间2020

西安市集中供热单位秦华热力集团从10月14日开始点火,10月15日正式给西北工业大学阳光城分校、陕师大碧桂园凤凰城小学、沣东第四小学等十余所学校提前供暖。目前这些学校教室温度已经全部达标。

按照西安市阎良区物价部门标准执行;居民:2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采暖季;非居民: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采暖季

热用户可采用自助缴费机、刷卡、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对公转账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银行回执单作为开发票依据;对年老或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收费服务。

扩展资料:

1、运行前完成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工作,仔细检查换热站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补水系统、一次系统、二次系统,确保各设备可正常运行。

2、10月12日开始,确保换热站内智能控制柜处于送电状态,调试期间配合我公司及时投入自控设备,确保调试效果。

3、11月1日冷态调试开始,小区红线内一次网所有阀门打开,小区内二次网同步进行冷态调试。升压期间板换一、二次侧应同步升压,防止板换损坏变形。

4、内部二次管网注水升压期间,通知各住户家中留人,逐户开阀,密切注意户内采暖设备的管道接口、阀门接口等位置,及时发现并处理跑、冒、滴、漏等问题。

5、11月5日热态调试开始,小区换热站内一次联通管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小区内二次网同步进行热态调试。

参考资料:人民网——西安市将免费延长居民供暖时间

西安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

(一)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下同),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

(二)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凡属我市城区集中供热居民用热户中的城市低保户,优惠热价为22元/吉焦或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低保户需携带《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薄及所在区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优惠证明,向所在小区供热单位(包括物业公司、单位后勤管理机构等)提出申请,经小区供热单位核实,并由其负责统一向相关供热企业办理热价优惠手续。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套住房的城市低保户,只能按一套房屋面积享受低保热价优惠政策。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对层高在3米以上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的建筑物,根据《城市建设统计指标体系及制度方法》规定,在计算标准采暖面积时要增加折标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热费=供热价格×建筑面积×(实际层高÷3)。

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今年供暖时间

 国家规定的供暖时间各个省市是不同的,各地方政府会有相应规定,一般是根据所处地理位置来决定。如果有剧烈降温等极端天气还会提前供暖,南方没有采暖期。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

一般各地区供暖时间表:

哈尔滨:10月20日至次年4元20日;

新疆地区:每年10月15日到次年的4月15日,共6个月。

北京:11月15日正式开始,特殊区域及场所11月5-15日不定时开始

西安:西安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济南:供暖时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

天津:全市供暖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启动,根据天气情况逐步升温,完全截止时间为明年3月31日。

2021-2022全国供暖

2021-2022全国供暖什么时候结束

正常情况2022年供暖截止日期是3月15号。

全国供暖什么时候结束是时下很多人都有的疑问吗,不过由于当下就冬季还有一段时间,所以具体的要依据你所在的地区来看,不过就往年数据来讲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例如,哈尔滨的供暖时间为10月20日至次年4元20日;新疆地区是每年10月15日到次年的4月15日,共6个月。

西安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

法律分析:1.2020西安供暖时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2.2019西安供暖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3.2018西安供暖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综上来看,西安每年的供暖时间从十一月十五日开始,到下一年度的三月十五日结束,供暖时间长达四个月。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 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冬季供热采暖

对于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

(一)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各地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原则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业)供热价格,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一是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考虑煤炭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加大对相关采暖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也要筹集资金,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基层政府供热采暖相关支出需求的保障程度。二是增加地方财政对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地方政府应在维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水平基础上,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

(三)继续对供热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为保障“三北”地区居民供热采暖,继续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