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方航空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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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班,每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10kg,体积不超过20×40×55cm。锂离子电池或超过100瓦时但低于160瓦时的电池组只能作为非托运行李携带。液体物品应放置在单个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中。
国内航班,每件非托运行李重量不超过10kg,体积不超过20×40×55cm。持有头等舱机票的旅客可随身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持有商务舱或经济舱机票的乘客只能携带一件非托运行李。锂离子电池或超过100瓦时但低于160瓦时的电池组只能作为非托运行李携带;每位旅客只能携带2节上述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并采取符合民航局和东航安全运输要求的防护措施。
除上述手提行李限额外,携带婴儿的乘客可免费携带以下个人物品:婴儿在旅途中所需的食物、尿布等婴儿用品。可放置在客舱行李架内的全折叠婴儿车。婴儿摇篮或儿童/婴儿固定装置。旅客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时,液体物品应放置在单个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中。同时,装有液体物品的容器应放在最大体积不超过1L的透明塑料袋中,并可重新密封。每位乘客一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作为行李托运;旅客乘坐国内航班时,禁止随身携带液体物品。
航空旅行期间个人使用的化妆品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牙膏和剃须膏只能每种类型携带,不得超过100g。旅客在同一机场管制区内从国际、地区航班中转国内航班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方可随身携带。如果在转国内航班期间离开机场管制区,必须检查随身携带的免税液体物品作为行李;航空旅行中婴儿必需的液态乳制品和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在航空旅行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旅客在机场管制区购买或获得的液体物品和飞机可在离开机场管制区前随身携带。
二、乘坐东航航班,飞机上可以带多少液体?
随身携带的行李航空公司规定总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而且要分装在小于100毫升的容器中;⌄托运行李中液体总量不得超过2000毫升,其中可以托运不超过350毫升的气溶胶,不超过500毫升的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