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就是城市里村一级的行政单位叫社区,在农村还是叫村(行政村)的

细点的来说区别就是:

由于城市与农村在制度变迁中的次序和城乡社会结构不同,城市社区与农村村民自治在制度变迁的路径和特点方面又有不同之处:

第一,

由于农村经济改革率先从分散落后的农村地方开始,使农村村民自治一开始具有较强的自发性,村民自治的特点较为突出。城市社区自治则具有很强的规划性,主要是政府有意识地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社区自治只是蕴含在社区建设之中,其特性尚没有充分显现出来。

第二,

农村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的主要组织,对原有人民公社组织具有很强的替代性。而城市社区建设中建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强调社区基础,没有也不可能全面取代原有的城市组织,它主要是为城市治理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制度平台。

第三,

在农村村民自治活动中,自治主体基本上都是自然人。而在城市,除了作为自然人的居民外,还大量存在各种单位和组织。因此,在城市社区自治的制度平台上,法人团体也是自治活动中的重要角色,只是其地位及作用与自然人有所不同而已。

第四,

农村村民自治建立在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共有基础上,村民一出生就是村庄的当然成员,自动享受自治权利。而城市社区没有共同的经济基础所维系,社区成员的界定较为困难,其流动性较强。在某一社区出生,之后并不一定就是该社区成员。不在某一社区出生,但也可能成为该社区成员,并享受社区自治权利。

第五,

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经济管理职能,自治活动的内容不仅有公共社会事务,还包括经济事务。在城市,经济事务主要由各种企业所承担,社区自治组织一般不承担管理经济事务的职能,自治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非经济的社会发展方面。因此,社区自治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自治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以平等的个人权利为基础。平等的个人权利又来自于平等的财产支配权。

在中国农村,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作为集体一员的农民既是劳动者,同时处于经济主权者地位。正因为如此,人民公社制将不同层级的管理权力赋予社员代表大会和社员大会,从而蕴含着一定的民主自治因素。但政社合一的行政统合和支配使这种民主自治实现的空间十分有限。只是随着农村“分田到户”的经济改革和“政社分开”的政治改革,才为民主自治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

公社制废除后的村民自治组织具有很强的替代性。村民委员会替代的是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村民小组替代的是原生产队,相当多数的村民在很长时间内还习惯于称村委会为大队,称村民小组为生产队。但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毕竟与原公社组织有着根本的不同。最主要的是由于“分田到户”后,它不再直接组织生产;由于“政社分开”后,它不再直接行使政权职能。其主要功能是在一家一户自主生产经营基础上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发展公共事业。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如承包经营权的获取、税费的收取、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的兴办及经费的筹集、村干部的工作补贴及村集体的公共财务等。这就使得村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必须依靠村民的广泛参与,村民处于主权者地位。因此,村民委员会一开始就是根据民主自治原则加以建构的。1998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同时,法律还规定了村民委员会要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的重要事项必须经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由此可见,农村村民自治的组织体系建构在形式上源自于公社组织,但与公社组织的性质又有着根本性的不同,主要表现为村民的主权者地位得以通过相应的形式加以表现。为保障这一主权者地位,在村民委员会的运作中创立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民主选举指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民主决策指村庄重要事项必须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管理指村务管理必须遵循村民共同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并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民主监督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必须接受村民的直接监督,实行村务公开。因此,从制度创设看,农村村民自治强调村民参与,具有较强的民间性、平等性色彩。

与农村村民自治不同,城市社区自治是在社区这一新的制度平台上形成的。尽管社区自治的主体是居民,但更突出其社区地域性。特别是社区建设中的社区自治具有很强的政府规划性。在社区建设的初期,政府部门自觉不自觉地按政府模式建构社区组织,从而使社区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如在社区建设之中,一些地方按照地方行政组织的模式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负责人被称之为“小巷总理”;按照地方人大的模式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而未建立社区成员大会制度,前者被称之为“小人大”;按照地方政协的模式建立社区协商议事会。如加上社区党组织,社区与国家系统一样,也建立了所谓“四大班子”领导机构。

行政化的社区组织在运作机制方面具有较强的精英化色彩和代议性民主的特点,社区成员的广泛直接参与严重不足。如在中央两办23号文件下达之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基本上都是实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间接选举,社区干部实行招聘、考试与选举相结合,社区事务的决策主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出,很少经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更没有召开过社区成员会议。

出于我国的传统国情和由政府主导的改革和社会转型,在社区建设之初,政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行政力量迅速建构城市基层组织,社区组织的行政性较为突出。但是,社区毕竟不是一级政府,社区建设如果没有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也难以获得持久的动力。随着社区建设的扩展,一些地方开始按照民主自治的导向建构社区组织,并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中央两办23号文件将扩大民主、居民自治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定要按照便于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设立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于社区居民群众自治性组织。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央两办文件下达之后,为地方的大胆探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制度空间。特别是一些地方运用农村直接民主的经验建立新的社区组织。如在浙江、江苏、上海中小城市社区建设中,新建立的社区自治组织实行社区成员直接选举,通过“门栋自治”、居民论坛、居务公开等方式为居民直接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提供更多的制度化渠道。许多地方不再是按照国家系统,而是根据社区自治的原则建立社区组织,如更强调社区成员会议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在一些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城市,非常重视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使社区自治更能体现自下而上的特点。

二、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区别

1、特点不同:农村社区密度低、流动率小、思想保守、同质性强;城市社区短暂性社会关系复杂、多元化、异质化、现代化。

2、主导不同:农村社区以农业为主,生产、居住分散;城市社区以工业、服务业为主,分工专业化人际关系趋于多样、频繁。

3、形成不同:农村社区是由居住在农村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所组成的相对完整的区域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是在一定地域内异质性居民稠密集居的共同体。

三、什么是农村社区和城市最显著的不同

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而言的,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农村社区是一个比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更具有弹性的制度平台。它围绕如何形成新型社会生活共同体而构建, 注重通过整合资源, 完善服务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凝聚力、认同感。 理解农村社区,应该注意到以下几个特征:

(1)农村社区是一个社会实体。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都可以在农村社区内反映出来,人们能够通过农村社区发现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能够从农村社会生活中听到社区居民最真实的意愿。可以说,农村社会是由若干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所组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从农村社区建设入手。

(2)农村社区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是农村社区产生、存在的前提,是农村社区的建设者,农村社区的建设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这就要求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做为建设农村社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增加农村居民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村居民满意的社会经济生活场所。

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区别(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区别在哪)

(3)农村社区的基础性经济活动是农业生产。城市社区中劳动力的谋生方式基本上是从事二三产业,而农村社区中基础性想经济活动则是从事农业生产。但是,改革开放以来, 国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在农田种植业发展的同时,林牧副渔和二三产业大规模发展。许多地区的农村居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从事农业的数量,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得的收入也已经超过了农业收入。

(4)农村社区的多功能性。就 国的农村社区的情况而言,一是具有经济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组织、协调、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作用。二是具有政治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发挥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各类社区组织,推进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作用。三是具有文化功能。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担负着发展教育事业、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为农村社区组织具有维护本社区的治安秩序、调解民间纠纷、管理计划生育、维护社区的社会稳定等项功能。五是具有社会建设的功能。如发展本社区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

(5)农村社区的人口密度较低,聚居规模较小。人口密度和人口聚居规模是衡量一个社区人口状况的主要指标。与城市社区相比,由于农业生产活动需要在大面积的土地上进行,使得农村居民不可能想城市居民一样聚居在一起,只能小规模分散居住于多处。这个特点就要求 在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和管理中要因地制宜,尊重客观现象。

(6)农村社区中家庭功能比较突出。农村家庭不仅担负着生育、赡养、消费、文化娱乐等项功能,而且还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单位和农村组织的主要构成单位。家庭的最基本特征能够比较充分的满足农业活动提出的多项要求,而其,在农村社会生活中,个人往往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加组织活动,社区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也往往把家庭视作接受任务的单位。可以说,家庭是农村组织的基本构成单位。

(7)农村社区中血缘、地缘关系发挥基础性作用,但是业缘关系的作用日益重要。血亲、姻亲,以及由于世世代代血亲姻亲关系形成的复杂网路,是农村社会关系的核心和联系纽带。同时,邻里关系也是农村社区中重要的人际关系。但是在现代农村中,原本紧紧地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格局正在变得多元化、理性化,亲属之间关系的亲疏越来越取决于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相互之间合作的有效和互惠的维持。

(8)农村社区具有多元类型。如果从生产职能角度,可以划分为农村、林村、牧村、渔村等等;如果从法定地位角度,可以划分为自然村和建制村两种类型;如果从形态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集村型社区和散村型社区。农村社区的多元类型就要求 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区别在于组成人员不同。农村社区由农民组成,城市社区由城镇居民组成。

农村整体移民到城市,住在一个安置小区内,算不算农村社区要看户口的性质,农业户口,算;城镇户口归城市社区。

四、论城乡社区的区别

论城乡社区的区别:

1、主导不同:农村社区农业主导,生产分散,自给自足居住分散,城市社区工业,服务业为主,分工专业化人际关系趋于多样,频繁。

2、特点不同:农村社区密度低,流动率小,同质性强血缘,相亲关系思想保守,同质性强。城市社区短暂性社会关系复杂多元化,异质化,现代化。

3、形成不同:农村社区的形成,受自然进化的影响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血缘为纽带的自然起源,即一个农业家族按自然进化过程扩大为一个农村社区。城市社区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出现的,是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进步的结果。

社区

社区是指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物,与行政村同一等级的行政区域。 小区是城市住宅小区(neighbourhood)、居民小区的简称是指以住宅为主并配套有相应公用设施及非住宅房屋的居住区、花园住宅、住宅组团。

新型社区是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构建成的社区组织体系,居民的素质和整个社区文明程度高,社区内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