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等兵”和“士官”是什么意思?

上等兵是军队里的军衔,属于士兵的一级,高于列兵在中国,上等兵服役满一年可晋升为下士,也可复员。

士官,即“职业士兵”,高于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国,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士官不属于干部序列,不佩戴资历章。

上等兵源自法语,法国军队曾规定,骑士如果在战斗中失去马匹,则暂归步兵指挥,执行步兵勤务,但仍保留他们的骑士称号和薪购,并免干粗活。后来,就把这些“免除了列兵某些职责的士兵”叫做上等兵。

17世纪初,德国将上等兵授予有经验而可靠的士兵,赋予他们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等重要任务,有时班长缺勤,还可以代理班长工作。1716年,俄国将上等兵设于步兵、骑兵、工兵中,授予屡建战功或长期服役的士兵,1722年的《官级表》规定,在陆军中设上等兵、上等炮手,海军中设上等水兵。

士官制度是根据我军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的。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规定可以根据部队需要,本人自愿将一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以保留技术骨干。这就是我军士官制度的雏形。

扩展资料:

士官的选拔

士官一般从服现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有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

2003年,我军首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这是我军士官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此前,我军士官均从服役期满或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选改。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旨在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以适应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

这项工作是依据士官编制的专业、分期和需求情况,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一部分部队需要的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且数量不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别是部队配备的新技术武器装备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招收的专业和数量,纳入全军士官年度选取计划。

凡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均可报名应招。

基本条件是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他同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应招入伍后,经过集训,统一分配到技术岗位工作,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享受现役军人待遇。这些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

特殊情况的,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役。退役士官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的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如果岗位需要,且专业突出,应该说可以一直干到退休。通常情况下,至少要服满上一期士官的服役年限,比如应招时被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则要服满第二期才能退出现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等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士官

二、上等兵军衔的由来是什么?

1、上等兵是军队里的军衔,现行军队中的上等兵皆为服役满一年的战士,(军队俗称两拐,因军衔上有两道拐)第二年就叫上等兵(第一年叫列兵!第三年叫下士(一级士官))

2、上等兵的称谓源自法国军队;法军曾规定,骑士如果在战斗中失去马匹,则暂归步兵指挥,执行步兵勤务,但仍保留他们的骑士称号和薪购,并免于干粗活。后来,就把这些“免除了列兵某些职责的士兵”叫做上等兵,因此上等兵这个名称最早是源于法国的。这就是你要得答案。

3、科普一下:列兵军衔,士兵的最低一级(新兵蛋子),低于上等兵。

1722年,俄国首次设立列兵军衔(列兵军衔的由来)。1918年,前苏联将列兵改称红军战士。1946年,前苏联又恢复列兵军衔。新中国成立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均设此衔。当前,新兵经过三个月新训完毕后,授予列兵军衔,一年后晋升为上等兵。

三、上等兵属于什么职务

上等兵不是职务,上等兵是军队里的军衔,属于士兵的一级,高于列兵。在中国,上等兵服役满一年可晋升为下士,也可复员。

民国时期,国民党军队的一级,高于一等兵。当今,亦被台军所沿用,并规定:二等兵服役满六个月晋升一等兵,一等兵服役满一年晋升上等兵。新中国成立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均设此衔。当前,上等兵服役满一年可晋升为下士,也可复员。

扩展资料:

兵可以分为列兵(二等兵)、上等兵(一等兵)等几级。在中国,21世纪初开始,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上等兵该词源自法语,法国军队曾规定,骑士如果在战斗中失去马匹,则暂归步兵指挥,执行步兵勤务,但仍保留他们的骑士称号和薪购,并免干粗活。后来,就把这些“免除了列兵某些职责的士兵”叫做上等兵。

17世纪初,德国将上等兵授予有经验而可靠的士兵,赋予他们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等重要任务,有时班长缺勤,还可以代理班长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等兵

四、下士,中士,上士,分别相当于什么中国军衔

对应的中国军衔就是下士,中士,上士。

我国士官军衔由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实行分级服役制,同时减少士官数量,增加士官长数量。

士官按工作性质分指挥类和技术类。

指挥类顶多签到上士。技术类只有专业技能过硬的才有机会签军士长。一般来说能够成为军士长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这些人都是部队基层不可缺少的技术尖子,全军一级军士长更是比将军都要少。

扩展资料

1、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2、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3、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五、什么是上等兵

1、上等兵是军队里的军衔,现行部队中的上等兵皆为志愿役也是指当了一年兵后,第二年就叫上等兵(第一年叫列兵!第三年叫下士(一级士官))

2、在中华民国国军军衔制度中,一等兵服役满一年。而法国军队曾规定,骑士如果在战斗中失去马匹,则暂归步兵指挥,执行步兵勤务,但仍保留他们的骑士称号和薪购,并免干粗活。后来,就把这些“免除了列兵某些职责的士兵”叫做上等兵,因此上等兵这个名称最早是源于法国的。

3、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扩展资料:

1、17世纪初,德国将上等兵授予有经验而可靠的士兵,赋予他们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等重要任务,有时班长缺勤,还可以代理班长工作。

2、1722年的《官级表》规定,在陆军中设上等兵、上等炮手,海军中设上等水兵,新中国成立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均设上等兵。

3、士官制度是根据我军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的。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4、士官制度是根据我军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的。1978年3月7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批准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等兵

六、下士。中士。上士。大士。都是官吗和上等兵。下等兵。列兵。一至三等兵有什么区别吗

下士、中士、上士、大士是属于士官,属于职业士兵,不是官,在中国士兵军衔只有列兵和上等兵,没有下等兵、一至三等兵的军衔。

士官与士兵区别:

一、级别不同:

士官,即“职业士兵”,高于士兵(上等兵与列兵)。

二、军衔区别

士官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士兵军衔:列兵,上等兵。

三、授衔时间: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高级士官:四级军士长服现役期满4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二十一条士兵军衔授予、晋升的批准权限:

(一)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批准;三级军士长由军级单位的主官批准;四级军士长、上士由师(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中士、下士由团(旅)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二)兵的军衔由连级单位的主官批准;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担任班长职务晋升为上等兵军衔的,由营级单位的主官批准。

第二十二条兵的军衔的授予、晋升,由连级单位的主官队前宣布;士官军衔的授予、晋升,由批准单位的主官以命令下达。

第二十三条士兵在院校和训练机构学习期间军衔的晋升,由本人隶属单位办理。

士兵住院治疗期间军衔的晋升,由原单位办理。士兵因病和非因公致伤致残住院或者病休时间,连续计算超过半年的,军衔暂缓晋升,暂缓期限不得少于半年;医疗终结后符合条件继续服现役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四条士兵涉嫌违法违纪被依法审查期间,军衔暂不晋升;经审查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应当按期晋升。

第二十五条军衔高的士兵与军衔低的士兵,军衔高的为上级。军衔高的士兵在职务上隶属于军衔低的士兵的,职务高的为上级。

第二十六条士兵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与其军衔相符的军衔标志。

第二十七条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办法,由总参谋部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士官

百度百科-列兵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